买卖出粗屋注意的问题 要明确的约定交房的时间和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不要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简单的约定,租赁合同终止后,卖方交付房屋。还要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为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这一点我们要注意。 要明确约定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承租人未腾退房屋,卖方负有请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义务 因为就租赁合同而言,卖方是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卖方有按期交付房屋的义务。 要明确约定买方保留一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再支付 因为卖方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可能人都很难以找到,但是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卖方的多项义务尚未履行。 未来购买出租中的房屋要分清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房屋出租行使的是使用权,这两者并不冲突。另外,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
针对商品房出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第一,理性消费。有时候人们的消费决策与消费行为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导致购买自己并不需要的商品。而有些不法厂商也正是利用人们的此种心理,经常制造虚假的购买环境误导消费者。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不少消费者被骗悲剧也往往是这种情况,因此理性消费对于保护自身利益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正确对待广告的介绍与推荐。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但在现实生活中,虚假广告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媒体发布的广告中包含涉及农业快速致富的虚假消息,导致农民损失很大。越是不法经营者,其广告宣传越是具有欺骗性。 第三,索要发票与保存证据。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除了消费前的决策、消费时的购买与接受服务行为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向经营者索要相关的消费凭据特别是销售发票,而经营者必须出具。
商品房交付的注意事项: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