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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直共同还贷,离婚时我有权分割吗?

2022-03-27 15: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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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7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您的描述该房子属于您弟弟的个人婚前财产,您的弟弟具有处分的权利,您的弟媳有权就该房子婚后还贷的部分要求补偿,孩子的抚养费的确定,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就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和抚养权的确定,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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