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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自诉案件吗

2023-03-28 2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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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8 回复

专业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5条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条款该条款相关内容并未体现,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系自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8个自诉罪名不包括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之罪。因此,可以认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不属于自诉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 2、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1》 33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刑法275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严重情形的 因此,如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则参照上述标准会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责 如果不够追究刑责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责任。 3、无论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追究行政责任,都必须依法赔偿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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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能属于自诉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属于第一类自诉案件,但是有可能符合第二和第三类自诉案件。即(1)属于轻微刑事案件;(2)或者被害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也可以自行提起诉讼。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刑法,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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