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1月21日)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针对一方是精神病要离婚什么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精神病离婚的条件: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夫妻关系,应当予以判离。当精神病人被认定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夫妻只能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精神正常的配偶再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精神病离婚的条件为:如果是婚后患精神病,则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如果患病方在婚前隐瞒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