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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内容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2022-11-10 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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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0 回复

专业分析: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公摊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建筑面积。 第六条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第七条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设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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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房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以下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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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公摊面积比例,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征收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的,按照该住宅房屋建设项目的平均公摊面积比例计算;征收区域用于其他工程建设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计算。县级市的公摊面积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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