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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拆迁产权交换过户的方式是: 1、产权交换是双方都必须有房屋的房产证,另一方可以不是拆迁房; 2、拆迁产权在取得三年内是不得上市的,虽然是产权交换,但实质上是以物换物; 3、交换的房产不一定要完全等值,只要双方都同意交换就可以进行; 4、产权交换视同为不动产的销售,也要签订交换合同。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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