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当事人明知男方没有离婚,就和其以夫妻关系公开生活,并一起生了孩子,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58条之规定,涉嫌重婚罪无疑。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只要受害人不追究(男方的配偶),女方当事人是不用坐牢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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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男方要承担给付小孩抚养费的责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主观如果是故意追求伤害或致人死亡的目的,手段恶劣,并且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实际结果定罪量刑。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具体罪名结合法庭调查。 2、主观如果仅为戏弄,只有造成严重不良结果才会承担过失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仅为轻伤害,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3、主观如果仅为戏弄而且手段并不过分,只是因为行为人不可获知的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应认定为意外事件。 4、无意的话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民事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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