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建设工程应当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一)大型发电工程、送变电枢纽工程,大跨度桥梁、中长隧道,大中型广播电视发射工程,邮电通信枢纽工程,工矿企业大型建设项目等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建设工程;(二)水库大坝、堤防、核设施和贮油、贮气设施,贮存易燃易爆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的设施等受地震破坏后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三)大型引水工程、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等重要市政工程的厂房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四)大中城市火车站、民用航空机场、一级汽车客运站候车楼,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商业服务设施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大型建设工程;(五)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六)地震烈度区分界线两侧8公里区域内的重要工程;(七)地震研究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的重要工程;(八)占地范围较大、地跨不同地质条件区域的新建城市、大型厂矿企业和开发区;(九)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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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1、建筑施工安全是我们建筑施工行业的基石,是施工企业各项工作的前提。企业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摆正各种关系,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杜绝一切违章现象,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安全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主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安全问题正愈来愈多的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与重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与创造和谐社会的基础。 3、而在企业的社会生产活动中,特别是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就是形象,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需要,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正在被广泛接纳,并更多的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千里之堤可能因蚁穴而溃,参天大树可能因虫蛀而折腰。企业的安全管理也是这个道理,如果不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预防工作,安全生产就如同一句空话,所引发的后果也是可想面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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