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拿到法院的欠条还能起诉劳动仲裁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仲裁之后还能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之后,一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十五天不诉讼的,那么就丧失起诉的权利,仲裁的裁决书生效。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得到了仲裁机构的判决,但是有可能对于判决的结果不服,认为仲裁机构的判决存在偏向性,或裁决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于是就打算去法院重新进行起诉。这时,应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须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劳动争议为以下两种: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而又是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话,除非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除外情形,其他情况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提起诉讼。如果是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或者是用人单位对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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