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会组织。职工所在单位对于职工工作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当职工出现工伤情况时,其有义务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工伤保险条例》首先规定了职工所在单位负有此义务。用人单位未按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直系亲属”包括工伤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这里的“工会组织”包括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各级工会组织。为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在《关于实施
针对职工发生工伤时谁负责? 责任怎么划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的,通常是由雇主、工程的发包方或承包方负责任。因为劳动者在从事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那么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为其用人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