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立案机关立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案子送去地方人民法院后,是不是法院会自行来取证?而不是联系男方撤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是的。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所以也就更不会判离。 但是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诉讼请求的也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如因为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就会受理,只要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至于感情破裂可以体现为下列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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