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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我右手骨折经鉴定属轻伤。当时车主报了交警。我应该得到怎么样的赔偿?

2018-11-14 1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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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东律师

2018-11-14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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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需要按照一般伤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那么误工费应该是三个月的正常工资。如果双方存在劳务关系的,那么需要提供可以证明收入的证据,要求对方支付工资。赔偿标准也是根据一般工伤的标准来赔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手指骨折可能会达到工伤十级伤残的标准。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构成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还享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合计为9个月职工月均工资。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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