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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的民间借贷能要求担保人付息吗

2023-11-18 1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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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1-18 回复

专业分析:

民间借款没有欠条,但有担保人,债务人现不想还款,是否能要求担保人还款,需看担保人是一般连带责任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第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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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 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根据上述规定,借款未约定利息,不能要求债务人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 但是,如果债务人不按期偿还借款,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借款期限届满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约定不明的;自然人之间借贷不支持。自然人外的借贷。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约定了借期利息。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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