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减刑的话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针对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是多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一般以间隔一年以上为宜;对于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 罪犯减刑后,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具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受上述间隔时间的限制。 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两次减刑的间隔时间的确认方式为:若行为人被判处五年以上的,减刑的间隔时间在二年以上;若行为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如果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可按照前面的规定进行缩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