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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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定付款方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中付款方式是以哪一种形式付款需要写清楚。 是现金,或是银行转账,或是支票,或是承兑汇票等。 一般公司都是选择行转账,安全可靠。 最不愿意选的是承兑汇票,手续复杂而且到款时间周期长。 2.付款分为几个阶段也要写清楚。 一般的销售合同,需付订金或预付款30%-50%,验收后再付余下的部分。 如果是销售的机器设备等使用持续周期长的物品,则需要扣除掉5%-10%的保证金。 约定一年后,再付扣除的那部分钱。 有的公司付款方式采取月结的形式。 如包装类材料。 双方是以开发票的日期进行结算。 按照发票上的金额进行付款。 但合同上要写清楚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3.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是对付款方的约束,同样作为另一方,在付款方面也要对其有所约束。 比如交货时间,再比如产品质量,这些要求都必须写进合同里的。 合同体现的是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签订。 同时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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