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针对公证收养孤儿收养孤儿公证需要注意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收养孤儿需要出具的证件有: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对孤儿院的孤儿进行收养的,收养人需要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的条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