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重伤,所以公安局一定会想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 刑法上16岁以上就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对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罪,一般应考虑减轻处罚,对已满16岁不清满18岁的少年犯罪一般考虑从轻处罚。 所以再看事情原委,如果性质恶劣,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对方家属反映强烈,那么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很大,看伤情,一般3年以内有期徒刑,也有可能3-8年有期徒刑;如果民事协调得当,有自首、立功等表现,那么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可能比较大,一般就是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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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如果达到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两种类型。 (一)法定不起诉。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以及犯罪行为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二是对于经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酌定不起诉。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酌情决定,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177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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