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同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针对禁止使用灯光的违章行为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属于违法行为,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一般会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扣一分。
禁止开远光灯法律规定如下: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6、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