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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2022-06-08 20: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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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回复

专业分析:

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是否返还彩礼不能一概而论,在司法实践中还需具体考虑以下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两年以下),根据实际情况在返还彩礼时可适当减少。 (2)在同居期间女方有流产等伤害女方身体情形的,在返还彩礼时可适当减少。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已经办婚礼仪式、一般公众已知悉的,根据实际情况,在返还彩礼时可适当减少。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达到两年以上的,不应返还彩礼。 (5)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导致女方以后不能生育的,则彩礼不应返还。 (6)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彩礼全部用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消费,则不予返还。 (7)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且育有子女的,彩礼可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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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农村习俗中“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如若女方不同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也就失去了基础,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应当予以支持。但对于已经同居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具体情况,判决返还部分彩礼的比例或者不返还彩礼。法律规定退还彩礼的情形有: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未登记离婚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能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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