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有什么风险?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其主张并非都能得到仲裁委的支持。为帮助当事人了解并尽可能避免一些比较常见的仲裁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将申请仲裁中的风险提示如下:一、超过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二、不符合受理条件。三、相关请求超过法定劳动仲裁期限四、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五、拒绝提供送达地址六、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或地址不准确的法律后果七、拒收、拒签劳动仲裁文书八、拒不出庭及违反仲裁庭纪律
针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中需要警惕哪些法律风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出现以下情形,应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决定,之后才能提起诉讼: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6、集体劳动争议还需要提供:申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含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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