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针对劳动仲裁提交材料要多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其实每一个地方的仲裁委员会都会向劳动者提供关于需要什么材料的清单,劳动者可以亲自去各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拿,因为地域的关系,每个地方缴纳材料可能有所区别。在这里我给大家说一下简要的材料。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加一份提交;)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工商信息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据)。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其次还需要提交向相关证据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被申请人工商信息资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