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河南省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2022-04-06 15:24:41
推荐答案

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6 回复

专业分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从2010年1月1日起,为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的标准和办法 (一)对调整范围内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和4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一年2.5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49年10月1日(不含)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按豫劳险〔1996〕7号文件规定平衡过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截止200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3、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30元。 退休前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各类高级技师,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退休前没有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4、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5、同时符合上述1、2、3、4项条件的,分别增加。 (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有关审批事项 (一)对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此前已经确认的人员此次不再重新确认;未经认定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并填写《2010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审批表》(见附件),按参保范围分别报审,在省本级参保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市县参保的,报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二)对符合本通知其他条款的,增加基本养老金不再审批,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必在2010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本通知内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展开更多

针对河南省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0.88%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第一点,从2020年1月1日起,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5元;第二点,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计算增加;第三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不同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