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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一种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逮捕的话,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来执行的。收到逮捕通知书之后,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里。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公安机关在逮捕之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是无法通知情形之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之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是其所在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之后的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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