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写明的工资总额不可以包括保险等社会福利。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这六部分中并未包括福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不属于工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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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不同:社保卡由各地人社保障部门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详细资料信息。 2、功能不同:社保卡不仅具有医保卡的功能,还是办理社保业务的凭证(如领取失业金等);医保仅限于医保功能,只能用来享受医保待遇。 3、发卡地方不同: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社保卡由各地人社部门向社会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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