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清查工作要依靠群众,发动广大职工、干部,对全部资产,包括帐内外、库内外、地上地下、车间内外、厂(公司、店)区内外,都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帐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金占用同核查资金来源结合起来。即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以物对帐,以帐查物,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是帐就清,对帐物不清的资产要进行追忆、查找,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二)清查工作在企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清产核资办公室和上级清产核资办公室组织抽查。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和省、地、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清产核资办公室对所属企业、单位组织的抽查面不得低于40%。(三)企业、单位要将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清产核资统计报表格式及资产目录填报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主管部门。
针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财产清查的基本程序:1、成立清查组;2、组织学习;3、确定对象、范围、清查任务;4、安排清查内容、等清查前准备;5、先检查数量再确定质量;6、填制盘存清单;7、根据清查结果报告。
融资方式如下: 1.银行定期贷款。 2.融资租赁。 3.债券融资。 要求如下: 1、企业及企业实际控制人要讲诚信,没有不良信用记载; 2、是企业要具备一定的谋划周期与谋划业绩; 3、是企业要到达一定的谋划规模与盈利能力; 4、是资产欠债比控制要在合理的规模内,并具备富足的资产流动性; 5、是企业治理层具备一定的谋划治理履历与能力; 6、是企业主导产物或提供服务品种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生长空间; 7、是能够提供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的担保措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