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对被宣告失踪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准予离婚。
针对俩人因为一点小事吵架,女方就离家出走了,找不到人,男方想离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女方离家出走联系不上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进行公告送达。 2、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人民法院查证宣告对方失踪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诉讼中,准予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定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