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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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为:法律规定对于酒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应当按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是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以下的四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是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第一条的行为如果是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那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则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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