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签了调解书还是没有执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仲裁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劳动制裁的相关说明如下: 1、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仲裁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但是,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2、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由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
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收后,立即生效。当事人不执行调解协议的约定,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2年期限的,法院将不再提供强制性保护。如果对方签订了调解书之后,不进行归还的话,这个时候是可以在法院进行诉讼的,也可以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一定要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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