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机构应当及时接收、救治老年病人,不得拒绝诊治;急救机构配备的医疗救护员,应当适应老年病人搬运、护送的需要。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居家医疗机制。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展巡回医疗、保健、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免费对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居民,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建立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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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试行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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