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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过户的程序为:1、买卖双方准备好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包括房屋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等;2、买卖双方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预审;3、评估房屋价格;4、缴纳房屋契税;5、排号签字领取房本。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如下: 1、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买卖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现场评估; 4、房屋买卖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申请房屋买卖过户的,申请人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到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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