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应当坚持绿地面积与位置统筹安排、分层次合理布局的原则。新建区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五百米直径内应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二)一千米直径内应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三)二千米直径内应当至少规划建设一处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改建区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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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步调整——每年延迟几个月或每几个月延迟1个月;弹性实施——个人会有自主选择提前退休的空间;分类推进——不同群体、不同性别将继续保持退休年龄差异;统筹兼顾——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需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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