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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供暖费是多少

2023-04-12 17: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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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本市供热条例,供热期内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在供热期内,经测量,用热户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最低温度或合同约定温度,超过24小时仍未解决的,供热单位应退还用热户相应部位、相应天数、相应比例的供热采暖费。不足24小时部分不计算天数。具体是: 1、低于标准温度2℃(含2℃)以内的,退还比例为10%;低于标准温度2℃(不含2℃)-6℃(含6℃)之间的,退还比例为50%;低于标准温度超过6℃的,退还比例为100%。2、经测量温度不达标,但在测温后24小时内温度达到标准的,不做退费处理。如此现象连续出现,则整个时间段内,供热单位应按上述标准退还供热采暖费。3、供热单位如有不提供测温服务、不提供测温仪表检定证书、不在测温记录单上签字、不给用热户留测温记录单等行为的,均视为检测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应按100%比例退还用热户供热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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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法。取暖政策是地方规定,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采暖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非采暖期内,供热单位确需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的,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相关用户、设施管护以及采暖费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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