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山东户籍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起诉地主要依据以下规则: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己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可以的。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男女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要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