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期限从企业批准之日或者员工离开劳动职位,办理离职手续之日计算。 1.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单位违法法律法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类似于上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样的情形,辞职期限可以从员工递交报告时候算起。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员工离开劳动职位,办理离职手续之日算起。 3.员工因本身原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申请辞职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在单位接到员工正式通知的30日到期日开始算起。单位提前正式发文批准的,从企业批准以后,办理交接手续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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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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