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取保候审的问题: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知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刑诉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前述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故公安机关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2、尸体申请复检期限问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所以对尸体的复检时间应以收到鉴定结论为起算时间,不是以死亡时间为准;而且除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期限应计入办案期限。
针对刑事案件中受理尸体复检的流程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但是在生活中一些外界因素以及自然因素的影响,让我们的生命似乎更加的岌岌可危,所以说,在刑事案件中死亡也并不罕见,那么在法律规定中刑事案件尸检程序有哪些? 1、尸检首先应当经过家属同意。 2、尸检结果,家属有权知道。 3、侦查阶段,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延长。 4、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找公安督察部门投诉。另外需要注意: 1、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2、为了保证尸检过程的公正性,家属是可以在场的,但考虑到家属往往不是医学专业人士,对过程是否符合医学解剖程序难以做出专业判断,且解剖现场的特殊性,家属的感情是无法承受的,故建议家属可以委派医生朋友或医疗律师观察尸检过程。 3、在尸检报告出来前,家属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尸检部门对死者的器官标本不要销毁并注意妥善保存,将来如果对尸检结论不服家属还可以申请复核。
刑事案件的尸检程序如下: 1、经过死者家属同意,如果属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 2、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尸检; 3、法医出具尸检报告; 4、通知被害人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