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男方离婚前买房未还清还可以写女方的名字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出资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所购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分手后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