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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

2023-10-21 07: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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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21 回复

专业分析: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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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卖方逾期交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双方可以制定补充协议,约定违约金或者按照市场交易习惯确定违约金数额,也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买卖商品房的过程中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数额,当事人违约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数额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当超过实际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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