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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哪些人有权分割

2022-07-05 19: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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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5 回复

专业分析:

公租房拆迁补偿以及补偿款分配问题,一、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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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权分割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人有三类: 1、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 2、共同居住人。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3、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托底保障的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有权分割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人有三类: 1、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 2、共同居住人。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3、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托底保障的人。一般与承租人或共同居住人存在婚姻关系或者子女关系,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居住困难户给予托底保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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