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不属于除外责任;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但在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费用。送修理厂修复后,保存好修理发票,连带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附加的赔偿费用。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作价归还被保险人,同时在赔款中扣减。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针对保险公司问题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流程怎么赔,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一、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三、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 四、提交索赔材料; 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 六、领取保险金; 7、协助赔偿。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该要先抢救伤者,再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时,应该要携带驾驶证、保险合同和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应该要在四十八小时内对车辆进行损失评估,投保人在评估损失前不可以对车辆进行修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