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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不是必须的。《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子女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但是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相较于法定继承具有适用上的优先性,因此被继承人订立遗嘱之后,根据被继承人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其他子女不享有继承权,不得争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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