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前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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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没有使用“移民”和“非法移民”这两个词语,立法的内容是以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出入境行为”、“非法出入境”和“偷越国(边)境”等展开的。在有关行政法规中使用“偷渡人员”代替了“非法移民”的概念。目前我国对于“偷渡人员”一经发生,采取的方式为进行遣返回国,并没有单独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对非法移民的处罚是遣返他们,没有单独处罚;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移民”和“非法移民”这两个词是不使用的。立法内容以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出入境行为”、“非法出入境”和“非法移民”为基础。在相关行政法规中,“非法移民”的概念被“非法移民”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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