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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怎么确定?

2023-06-11 19: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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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1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所以,房屋买卖违约赔偿金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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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可以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确定,当事人违约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数额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当超过实际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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