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为20元/户。
针对办理个体户税务登记证的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等 2.核准、发放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对应享受工本费减免优惠的纳税人凭相关证件经审核无误后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办理流程如下: 1.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公司章程、机构代码证、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2.纳税人应到税务大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在填写完税务登记表后,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到所属税务分局进行税收管理员分配,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核查,为纳税户办理资料填写的核查、审核、涉税鉴定等事宜。 3.税务局经过审查,内容填写齐全,信息准确的,并且经税收管理员签字盖章齐全的,征收管理员会受理并打印税务登记证,并完成相关数据的录入,纳税户在此过程中完成税收申报及缴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