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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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者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 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企业搬迁的事实,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企业搬迁,可能是同一行政区域内近距离的搬迁,也可能是跨区域的搬迁,该行政区域是指企业所在地级市的范围。企业同一区域的搬迁,并不属于法律上“对劳动合同履行构成重大实质性变更”,因此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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