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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2022-04-02 16: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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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2 回复

专业分析: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和住宿费(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必要的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数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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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主要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一般是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受害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责任书确定的责任比例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向肇事方以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受害者一般可以主张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 1、合理的医药费、住院费,但是如果受害者自己在药店买药,且没有正规发票的医药费支出无法向肇事方主张;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残疾赔偿金; 6、丧葬费; 7、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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