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变更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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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变更承租人流程如下: (一)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 (二)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三)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四)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
一般签订的租房合同中,往往都会存在押金,合同没到期不租的话,那么这个押金算是违约金付给出租人。如果当事人是承租人,则需要联系房东,告知不想继续租房的意愿并说明一下原因,达成不租房的共同意愿。之后需要对使用的水电费进行清算,房东一般会将水电费的具体使用度数进行计算,并将相关的费用给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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