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产证上的名字如果离婚或者分房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所谓房产证上加名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等方式获得房屋产权,并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行为。一般而言,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房,只要房屋产权登记双方的名字,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对作为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进行分割。房屋产权的共有形式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如果房屋登记按份共有,离婚时一般按照双方登记的产权份额进行分割。若房屋登记共同共有,离婚时一般按等分原则进行分割,但若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一方对房屋的贡献度较低的,法院在分割时会予以适当少分。离婚后房产证加名手续,可以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注明住房分割细则,住房所有权归属),以及住房房产证。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只要证件齐全,无需缴纳契税,析产过户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房产无抵押,无司法查封。
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住房房产证等。共同到房管部门,申请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即可。只要证件齐全,无需缴契税。但是要把住房贷款还清,房产无抵押,无司法查封。如果一方不配合,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不管对方是否配合,都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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