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应当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合肥的,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未在合肥的,不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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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的起诉时间,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首先协商催告;协商催告后仍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不适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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