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就学理而言,商业秘密可以分为四种:技术秘密、交易秘密、经营秘密和管理秘密。当然其他方面信息符合商业秘密本质特征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构成要件: (1)该项信息具有秘密性 (2)该项信息具有商业利益性 (3)该项信息具有实用性 (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的特征:无形性、可复制性、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针对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种类包括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分为两类: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指在生产者在生产的实验、生产、装配、维修和操作等过程中所总结或发现的不享有一般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专利权保护的某种技术性成果。例如:资料、软件等。 2、经营信息;一般包括两类: (1)具有秘密性质的市场以及与市场密切相关的商业情报或信息。例如原材料价格、销售市场和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还包括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产销策略等。 (2)经营管理方法和与经营管理方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一般指合理有效地管理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作,使生产与经营有机运转的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特定的公司、企业所拥有的关乎其企业发展的、能够为企业经营运转带来利益,同时有采取特定保护手段、制度予以保护的未向外界公开透露的商业经营信息等一系列的秘密。是作为某些特定的企业生存立命,进行核心技术竞争的武器。一般企业会为保护商业秘密而设立完备的商业秘密管理机制,以求最大化保护商业秘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