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可作参考,具体咨询民政及社保部门。一、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1、丧葬费:3个月的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当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便计算时,可以死者本人平均工资计算。2、一次性抚恤金:死者生前7个月的工资。3、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生活困难情况,酌情补助。二、离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一)离休人员1、丧葬费: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2、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二)退休和个体参保人员:1、丧葬费: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2、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三、遗属生活补助费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
针对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因病死亡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当地政府未规定火化的除外,下同); 非因工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意外伤害的证明和医疗机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上述证明材料和死亡人员身份证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业户口一人月170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